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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彦库仁大队哈达图超限检测站启用固定式交通监控取证设备,由陈巴尔虎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时监控取证和处罚。为保证道路交通管理执法透明、公正、人性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控设备设置点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彦库仁大队哈达图超限检测站(G线K+米处、额尔古纳至海拉尔方向)
G线K+米处
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一)对“机动车违反交通禁令标志指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以及故意遮挡、污损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进行处罚。
(二)公告期满后,沿G线由额尔古纳向海拉尔方向行驶的货运车辆必须按照指示标志进入超限超载检测站称重检测,对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进入超限超载检测站称重检测、违反交通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元、记3分的处罚。
(三)遇有特殊情况,如暴风雪等恶劣天气或者停电期间等情况,货运车辆暂停进入检测通道,抓拍系统不予记录。
三、监控设备启用时间
此公告时间自年6月21日起至年6月25日止,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从年6月26日00时起启用。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陈巴尔虎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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